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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一学期部分课程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0-10 00:00:00
为加强教学管理,保证学校教学质量,使学生掌握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对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提出严格要求,结合学院第一学期教学的实际情况,经网络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对第一学期部分课程安排一次考试,请各教学中心协助学院做好这项工作。

1、安排考试的课程如下:

(1)法学专业:刑事诉讼法

(2)计算机(专升本):高等数学(上)

(3)计算机(高升本):高等数学(上)、线性代数

2、考试时间和本学期期末考试同时进行;

3、其他课程根据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学生参加重修或自修后考试。如果学院再没有开设相同的课程,学生可通过不同的学习形式学习同类课程或自修后,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4、 参加以上课程考试的学生于课程考试前一月到各教学中心填写考试申请表,同时缴纳考试费30元/门次;

5、考生名单及科目由各教学站汇总,在考试前两周报到网络教育学院教学部审核;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