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
根据《教育部关于填报2003年教育事业统计年报的通知》(教函[2003]155号)有关要求,请各教学站务必于10月25前将2003年新生《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籍汇总表》以E-MAIL形式上报我院(有关学籍汇总和交纳学费的通知于9月28日已分发)。
我院将于10月25日向教育部上报有关信息,逾期不报者后果自负。
E-MAIL:wlxy@lzu.edu.cn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三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