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
为充分调动学习中心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进一步推动我校现代远程教育事业的发展,学院决定评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07年度招生工作先进个人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习中心从事招生、教务、学务、考务等工作的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令,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远程教育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热爱远程教育管理工作,有明确的岗位目标,工作热情、认真负责,能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3、在学习中心招生、教务、学务、考务等岗位工作两年及以上。
4、熟悉学院的管理业务和工作流程,能按时完成学院布置的工作任务,服务工作到位。
5、为学院的发展积极出谋献策,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创新精神。
6、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加先进个人的评选:
⑴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政策、学院管理制度等,出现较大责任事故者;
⑵在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学生投诉较多者;
⑶在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推卸责任者;
⑷工作服务态度差,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三、评选程序
1、参加评选的人员须填写《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校外学习中心先进个人推荐表》,经学习中心推荐后报学院。
2、学院评审小组对参评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表彰奖励
对在教务、学务等管理岗位上兢兢业业,较好地完成各项管理工作,并在学生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授予“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对在招生管理岗位上积极拓展生源,招生工作组织规范,取得良好效果的工作人员授予“招生工作先进个人” 荣誉称号。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将评选材料于2007年7月20日前寄送学院发展部,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fanjunr@lzu.edu.cn,过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联系人:冉繁军 电话:0931-8915178 0931-3492880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