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2007年6月8日下发的《兰州大学网络学院关于迎接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学习中心自评工作时间安排,现在已过材料上交时间,还有部分学习中心未提交。望还未提交材料的学习中心积极配合我院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尽快提交评估材料。 一、提交材料: 1、提交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提交自评工作实施方案; 3、《自评报告》初稿。 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加盖校外学习中心公章。 二、提交时间: 2007年12月31日前 三、电子版发至:wlxy@lzu.edu.cn 邮寄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路教育学院 综合办公室 满笠明(收)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