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社会实习(调查)
社会实习(调查)是培养、训练学生观察社会和认识社会,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对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综合运用,通过对现实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实现教学目的。该实践环节计2学分。
1. 要求
(1)毕业前最后一学期,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学生进行社会调查。
(2)社会实习(调查)的时间为4周。
(3)学生根据所学专业确定调查单位及对象,选择有针对性的题目,列出调查提纲,写出调查报告,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叙述清楚,数据资料可靠,结论有理有据。
(4)学生社会实习(调查)结束后,必须填写《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实践(实习)鉴定表》(附表1),学习中心签字后随调查报告一并送交学院。
2. 考核与成绩评定
(1)社会调查时的基本情况与调查报告的具体内容及文字表述。
(2)成绩以五级制评定,份优秀、良好、中等、几个和不及格。
(3)由学生填写实践(实习)鉴定表,被调查单位填写意见,由指导教师进行成绩评定。
二、护理实习
护理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服务性和社会性,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必须根据护理专业毕业实习的要求,加强集中实践环节的指导和可操作性。通过实习,进一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健康的心理素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1. 学习中心要注重实习基地的建设,保证能够为每位学生提供实习岗位。学习中心必须和实习基地签订实习协议,并报学院备案。
2. 护理学专业专科毕业实习12周,记3学分;本科实习8周,与毕业论文合并计10学分。
3. 学习中心要按照《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护理专业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册》(附表2)实习大纲要求,切实组织和管理好学生的实习工作,监督检查实习的落实并确保质量。
4. 基本要求
(1)加强医德培养,尊敬老师,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护理部的统一领导。
(2)尊重爱护病员,为病员实施“人性化”的服务。
(3)严格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4)能熟练进行各种护理技术操作。
(5)能对内、外、妇、儿常见病进行护理。
(6)熟悉病房护理管理的基本内容。
(7)具备对急、危、重病人进行初步应急处理的能力,并能配合抢救。
(8)在实习过程中,因违犯操作规程发生医疗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由所在医院按规定处理。
5. 每科实习结束后,由带教老师根据学生的实习表现,实施综合评分。
6. 实习全部结束,学生要认真填写实习工作总结。
7. 毕业实习手册由实习单位护理部签注意见后,由学习中心统一报送学院记录成绩并存档。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