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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陇校外学习中心进行2009年度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08 00:00:00
各校外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学习中心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现代远程教育的可持续发展,甘肃省教育厅决定对在陇各试点高校的校外学习中心开展检查评估工作。为配合此项工作,请我院各校外学习中心积极做好年检年报和自查工作。现将年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经甘肃省教育厅批准备案设立的在陇兰州大学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
  二、年检内容
  1、校外学习中心的基本条件,如教学环境、设施等;
  2、校外学习中心有关文件资料,如各项规范性管理文件,招生、教学、考试、学籍等资料;
  3、远程教育各个环节的管理是否规范,如有无点外设点、不规范宣传、违规承诺、违规招生、转移招生权、乱收费、乱发文凭等情况;
  4、校外学习中心对学生服务情况。
  三、年检工作步骤:
  1、单位自查。学习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06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甘教技[2006]50号)的要求进行自查,撰写年检报告,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改正措施等内容。
  2、上报年检材料。年检材料包括自检报告和年报数据表(见附件),进行年度统计分析。2009年度年检报告和年报数据及检查评估材料以正式文件形式(含电子版)于2010年1月5日前报送甘肃省教育厅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国栋 联系电话:0931-8868034 E-mail:hellocgd@163.com
  3、年检抽查。省教育厅根据自评结果,组织专家对辖区内校外学习中心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由教育厅通知各学习中心。
    根据我院与各学习中心签订的联合办学协议,对于未通过年检的学习中心,将停止其2010年度的招生工作。因此,望各校外学习中心认真做好甘肃省教育厅进行2009年度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年检工作并及时将年检材料上报至甘肃省教育厅。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