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学习中心:
现将你中心200909批次学生信息下发,请有关人员尽快核对,并务必将相关表格于2010年3月10日前反馈至我院学生部。具体要求如下:
1、在籍者,请在学籍状态栏中标注在籍;休学者,请在学籍状态栏中标注休学;退学者,请在学籍状态栏中标注退学。
2、核对人数是否准确,若有遗漏的学生,请把其信息按照表格形式填写在表后。
3、基本信息需核对: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专业、培养层次、学籍状态。
4、请注明退学人数、实际在籍人数、核对日期,学员本人签名、核对人员签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习中心公章。
特别说明:
若有疑问请与学生部郑欣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931-8914076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部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