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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3-03 00:00:00
各学习中心:
  为保证学院2010年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4号)(见附件)和《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网院发〔2007〕6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贯彻落实2010年招生计划
请各学习中心根据本学习中心上报的2010年招生计划,及早做好2010年春、秋季招生宣传活动策划方案和管理平台招生专业、人数、收费的设置,早准备早落实,按时完成招生工作。
  二、加强招生宣传组织工作的管理
  1、2010年度招生简章由学院统一印发,并在学院主页发布。各学习中心不得自行印制招生宣传资料,要严格按照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向学生发布实事求是的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和虚假的信息误导学生。如需要印制招生宣传资料或需通过媒体做招生宣传,需提前将材料交学院审核。
  2、在招生宣传组织中,不得以网络教育名义招收或变相招收各层次、各类型的全日制形式学习的高等学历教育学生不得组织招收各级各类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学生(含全日制脱产学习的自考学生)同时兼读或套读网络高等学历教育。
  3、在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中,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
  三、做好新生报名工作
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四、严把入学资格审核关
  1、严格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切实把好入口关,确保生源质量。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力者不得报考高中起点专科或者高中起点本科;未获得专科毕业证者不得报考专科升本科。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是已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
  2、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入学资格审核办法》(网院发〔2007〕8号)和《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流程》(网院发〔2007〕14号)相关规定,做好入学考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初审材料在入学考试前一周寄送学院,以备学院复审。初审时对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上查询无信息的学生,需提前告知考生到教育部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学院将根据专升本考生资格审核结果进行录取,对没有按时进行审核认证的考生,将做不予录取处理
  五、做好新生信息上报和报名材料收集工作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基本信息将于5月底和11月底前报送教育部备案,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做好2010年春、秋季新生信息的核对工作,确保新生信息准确、完整。
  2、将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护理学专业)的复印件,以及在职证明(护理学专业)、电子照片收集齐备,在入学考试结束后与报名材料一同报送学院。
  3、电子信息采集
  学院在管理平台开通了照片、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上传端口,请做好以上电子信息采集工作,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将电子信息上传平台。电子信息采集具体要求:
像片电子信息为蓝色免冠照片,按照一人一个图像文件的方式存储:(1)图像文件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军人采用士官证号码)命名,格式为“****.jpg”(其中,“****”为身份证号码或士官证号码)。(2)图片尺寸为宽:120像素,高:160像素。(3)图片大小:≤10K;(4)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拍摄距离1.5-2
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大小10K左右。
  4、做好同等学力学生课程减免证明材料的收集工作
根据《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规定,请于2010年4月10日和10月10前,分别将春、秋季持有党校、军队院校地方生等同等学力毕业证书报考高中起点本科考生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及相关学籍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寄送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六、做好入学考试组织工作
  2010年学院将组织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分别定于2010年3月28日和2010年9月26日进行。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10年度的招生录取工作,请各学习中心按照学院的要求认真组织好考试工作。
  1、学习中心成立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并监督整个考试过程。领导小组名单于考试前一周以传真或Email形式上报学院发展部。
  2、在考试前一周及时将新生信息上传管理平台,并且安排课程进修生的补考申请工作。
  3、考试前一周,将《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入学考试免考申请表》报送学院审核。
  七、做好课程进修生转学历生工作。
  课程进修生转学历生需参加入学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后方能办理转正手续。在做入学考试安排时,需对课程进修生做补考申请,参加入学考试。
招生录取开始之前,学习中心提交《课程进修生转学历生汇总表》、新生报名档案卡、相关毕业证明材料,并通过教学管理平台向学院提出转正申请。
  八、注册交费
  1、2010年春、秋季开学时间定于2010年4月15日和2010年10月15日,请各学习中心在开学前完成新生的交费注册工作,并组织新生进行网上学习培训。
  2、请各学习中心在新生报到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学费全额汇至学院,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上提交交费学生名单。
  九、其他
  请各学习中心严格按照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额外收取其他费用,一经发现并核实有乱收费现象,将取消其招生资格。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邮编:730000;
  联系人:冉繁军    电话:0931-8915178    传真:0931-8912151
  电子信箱:fanjunr@lzu.edu.cn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