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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10-10 15:24:00

    为了加强兰州大学网络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免修免考的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在籍的全体学生。
    二、免修免考的原则
    1、一致性原则
    免修免考的课程应为学生在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中学习过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名称、同教学内容、同教学要求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的课程;参加非国民教育系列学习并获得同等学力证书者承认部分相同课程;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考试合格的课程。申请免修的课程由学院根据学生第一学历所修专业和课程确定。
    2、最高学分控制原则
    学生申请免修免考课程的学分数之和最高不得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30%。
    3、时效性原则
    学院承认免考课程学分和成绩的有效期为5年,即申请课程免考时原课程成绩须为5年内取得。(例如:2003年9月入学的新生,必须是在1998年9月1日以后取得的课程成绩)。
    4、直读优惠原则
    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本科学历证书的学生,继续修读兰州大学网络教育相同层次专业时可免修部分课程。
    5、自愿申请原则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即可免修免考相应课程,并取得课程学分。
    6、诚实守信原则
    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免修免考课程的有关证明,弄虚作假者按课程考试作弊处理。
    三、免修免考的条件
    免修免考分为免修和免考两类。免修指学生对某门课程免于学习和考试,不缴纳学费,直接获得相应学分;免考指学生对某门课程须参加学习,并缴纳学费,但可以免予考试,学习结束后获得相应学分。
    (一)免修条件
    1、持有非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的党校、军队地方生或各类专业证书等同等学力证书,报考学院高中起点本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20个学分的课程;报考学院高中起点专科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2、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专升本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4个学分的课程;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并继续修读学院同层次专业的学生,最多可免修教学计划中10个学分的课程。
    (二)免考条件
    1、具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之外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并参加学院本科第二学历学习者,其原所学课程达到现行教学计划对该课程的要求,可免考最高不超过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30%的课程。
    2、参加国家自学考试取得课程单科合格证书者,所学相关课程可免考。
    3、通过全国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或符合全国统考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相对应课程。具体相对应课程如下:
    (1)通过全国统考《大学英语(B)》课程或符合全国统考《大学英语(B)》课程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英语课程(仅限《大学英语(1)》和《大学英语        (2)》);
    (2)通过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符合全国统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免考条件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基础》课程;
    (3)通过全国统考《大学语文(B)》课程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大学语文》课程;
    (4)通过全国统考《高等数学(B)》课程的学生可免考教学计划中的《高等数学(1)》课程。
    4、修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获得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科类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考教学计划中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如:英语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非英语专业的公共英语课,计算机专业毕业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考计算机基础课。
    四、免修免考申请和审核程序
    (一)免修申请和审核程序
    1、报名初审:入学报名时,学生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免修申请,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成绩单。学习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确认,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学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2、入学复审: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免修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交教学部和综合办公室。
    3、免修办理:教学部根据招生管理办公室移交的名单对符合免修条件的学生办理免修;综合办公室对学生减免相应课程的学费。学院在开课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将审批结果反馈学习中心。
    (二)免考申请和审核程序
    1、入学时已达到免考条件的学生免考申请和审核程序
    (1)报名初审:入学时已达到免考条件的学生于入学报名时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免考申请,提交专业毕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原毕业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复印件。学习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确认,并将学生的申请材料报送学院招生管理办公室。
    (2)入学复审: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申请免考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交教学部。
    (3)免考办理:教学部根据招生管理办公室移交的名单对符合免考条件的学生办理免考。
    2、入学后达到免考条件的学生免考申请和审核程序
    (1)免考申请:入学后达到免考课程申请条件的学生,于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免考课程申请,学习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确认,并通过教学管理平台上提交免考课程的申请,同时上传学生的原毕业证书或单科结业证书(或相应的证明)、原毕业学校制发的毕业成绩登记表、学习成绩证明等有关文件的电子版扫描件。
    (2)免考审核及办理:学院教学部通过教学管理平台对申请课程免考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免考课程申请条件的学生办理免考,并以书面形式将审批结果反馈至学习中心。
    3、全国统考课程合格和已办理全国统考免考的学生由教学部直接办理教学计划对应课程的免考,无需再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五、其他
    1、学习中心在学生入学时和每学期初须向学生告知免修免考的规定及申请程序,并统一办理,按时上报学院。
    2、学院对批准的免修免考的学生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存档,并及时在管理平台上作免修免考处理。
    3、本办法由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