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2年春季学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每学分60-80元。学习中心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申报后学院核准的标准收取。
二、收取方式:按学年收取,专升本、高起专分两次交清,高起本分三次交清。
专升本:第一学年 2600元,第二学年交清剩余学费
高起专:第一学年 2600元,第二学年交清剩余学费
高起本:第一、二学年各交3000元,第三学年交清剩余学费
学分设置参照学院教学计划执行。
三、收费截止时间:2012年5月30日前。
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做好学费收缴工作,并及时将收缴的学费全额汇至学校账户。
户 名:兰州大学
账 户:2703002409026409822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天水路支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