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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2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9 11:45:39

各学习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中心的建设和管理,鼓励学习中心更好地提高教育服务水平,规范招生操作流程和考核标准,表彰和激励在教学支持服务、学生管理等各环节中有突出表现的学习中心,学院决定评选“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2012年度优秀校外学习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截止2012年连续两年开展各项工作的学习中心。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认真履行与学院签订的办学协议,严格遵守招生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招生工作。
    2.组织机构和运作机制健全,有专职人员管理网络教育,机构负责人具体参与学习中心的管理工作。
    3.各项工作管理规范,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教学管理资料齐备,有良好的远程教育学习服务技术保障。能确保教学各环节和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4.密切联系学生,积极做好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所依托的办学单位社会声誉好,无负面反映。
    5.能够积极为学员提供高质量的学习支持服务,学习中心受到学员较高评价。
    6.提供多种方便学生咨询及反馈的方式,渠道畅通、便利、信息反馈及时。
    7.上报各类信息及时准确,严格按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上缴及时。
    8.保护兰州大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知识产权,无非法经营活动。
有下列情形的不能参加评选:
    1.在招生过程中,有虚假承诺和入学资格审核不严,出现大量的错误信息;
    2.不能及时交纳学费,并有违规收费现象者;
    3.在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过程中管理不严、不到位,并出现投诉现象,有损兰州大学声誉者;
    4.不履行建立校外学习中心所签订的协议和校外学习中心职责者;
    5.在国家或当地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中,被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或者不按照规定参加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年报年检者。
三、评选程序
    1.学习中心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并按照要求撰写工作总结材料,按时报送学院。
    2.学院评选小组根据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评议,提出推荐名单。
    3.学院召开会议确定优秀学习中心名单。
四、表彰奖励
    学院对优秀学习中心授予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优秀学习中心”荣誉称号,并在2012年学习中心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请各学习中心务必将评选材料加盖学习中心公章,于2012年10月10日前寄送学院对外合作部,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289493282@qq.com,过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陈雅鑫            联系电话:0931-8915689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杏林楼614室
邮政编码:730000
 
附件:1.\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中心2012年度工作总结.doc
   2.\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习中心2012年度工作报表.doc       

 

 

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