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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护理学专业护理实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7 11:53:30

各学习中心: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的管理和监控,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实习实践,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护理实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护理实习的学生须认真填写护理实习手册,并随护理实习手册报送实习照片2张。照片必须为学生本人进行内、外、妇、儿四科室实习时的工作照片,2张照片不得重复。凡无实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实习成绩以零分计。
    2、实习结束后,学习中心统一上报护理实习指导教师名单(详见附件)。
    请各学习中心认真组织,做好护理学专业的护理实习工作。
 
    附件:\护理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doc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