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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统考学生异地跨省报考申请备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 11:38:16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关于防止2012年4月全国统考跨省异地替考风险的通知》,杜绝异地招生和不法人员利用异地报考组织异地替考的风险,网考办决定从2012年开始,暂停常规的学生个人及集体跨省异地报考,个人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跨省异地考试的学生,必须通过以下流程申请。
    1、考生向所在学习中心提出申请,学习中心严格审核后,将审核合格的异地跨省报考考生信息汇总表由负责人签名盖章后报学院(原件需随后快递至学院,学习中心复印备案)。
    2、各学习中心提交的异地跨省报考考生信息表经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网考办。
    3、异地报考考生信息统计表经网考办给予特殊报考处理后,学生可异地跨省报考,学院通知考生或学习中心完成网上缴费。
    4、异地跨省报考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予办理。
    网考办将对跨省异地借考的考生进行重点监控,根据统考违纪处理办法,有替考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统考资格,请各学习中心严格审核考生申请异地跨省报考原因,减少统考风险,为考生提供公平公正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附件:
    1.\异地跨省报考考生信息表.doc              
    2.\全国统考报考流程.doc 
 
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