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3学年秋季学期夜大学期末考试将在第十九周(
一、对任课教师期末教学、考试的要求
1.本学期各专业的课程上至第十九周(
2.在期末复习考试期间,各位任课教师要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情况,辅导学生做好考前复习。
3.各位任课教师要以《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为依据,把好命题质量关。拟定开卷考试或考查课程以及对考试时间安排有特殊要求的教师,请于
4.考试试卷请务必制作成电子版,符合《兰州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要求。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于
5.考试时,主考教师必须及时到位,巡视有关考场,随时处理与试题相关的各类问题。
6.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工作,严格评分标准,并且要求在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将学生成绩登记表(请按要求登陆学院网站录入)与试卷一同密封后交教学管理部。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
7.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将出勤情况记入平时成绩。
二、对有关班主任的要求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大考试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在期末考试前,有关班主任和专职辅导员应做到:
1.要密切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准备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院有关规章制度,传达考试工作具体安排,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2.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建议,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前辅导、复习等教学工作。
3.做好学生考勤检查工作,对于经常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请各班将拟定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
以上要求务必请各位任课教师、班主任遵照执行,并传达至学生。如有其它特殊要求请于
联系电话:8915039,8912742
注:该通知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ces.lzu.edu.cn。
教学管理部
二○一三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