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爱国、诚信、敬业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者,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掌握系统专业的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以及技能,具有较强自主学习能力、较高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法学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1、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学生热爱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敬业爱岗,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2、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
3、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运用法学知识认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学制与学分
1. 学制:2.5-5年。
2. 学分:在学年学分制期间,总学分为84学分。
四、专业主干课程
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环境法、经济法、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房地产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等。
五、学位
符合兰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要求,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学位专业课: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