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爱国、诚信、敬业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掌握金融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自主学习能力、较高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基本培养要求
(一)思想政治方面
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学生热爱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勇于创新,与时俱进,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敬业爱岗,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二)业务方面
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经济理论,掌握金融、保险、证券等理论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比较扎实的基本理论和熟练的实际操作技能;了解国内外有关金融历史和发展动态;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较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和网上信息检索。
三、学习年限及学分
1、学习年限:2.5-5年。
2、总学分:84学分。
四、专业基础课
财务管理、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国外资本金融学说、统计学、经济法学、西方经济学。
五、专业主干课
西方经济学、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证券投资与管理、经济法学、统计学原理、金融市场学。
六、学位
符合兰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要求,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位专业课:财务管理、国际金融理论与实务、统计学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