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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5届毕业班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 11:39:31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5届夜大学(非医学类)毕业班本学期期末考试将在第十一周(11月8日~10日)期间进行,考试日程安排将在考试开始前七~十日公布。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任课教师期末教学、考试的要求
    1.本学期2012级各专业的课程上至第十周(2013年11月8日)结束,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结课。在本学期内因故所缺的课程请在第十周前补齐,具体补课事宜请与教学管理部联系确定。
    2.在期末复习考试期间,各位任课教师要认真总结本学期教学情况,帮助学生做好考前复习、辅导工作。
    3.各位任课教师要以学院关于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为依据,把好命题质量关。拟定开卷考试或考查的课程以及对考试时间安排有特殊要求的教师,请于10月23日前与学院教学管理部联系商定。
    4.考试试卷请务必制作成电子版,格式符合学院考试命题的规定要求,并留出答题空间(请提供备份盘,以便进行备份存档)。请各位任课教师务必于10月23日前将两套试题(分A、B卷,附标准答  案)密封后,交学院教学管理部主管工作人员,或发送电子邮件到 jiaoxueb@lzu.edu.cn
    5.考试时,主考(任课)教师必须及时到位,巡视有关考场,随时处理与试题相关的各类问题。
    6.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考试命题和阅卷评分的规定要求,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工作。任课教师务必在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将学生成绩按要求上网登录并打印成绩表(无上网条件的教师可到学院教学管理部进行处理),并与试卷一同密封后交教学管理部郝相僧老师。考试成绩一经评定,不得更改。
    7.根据学院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考勤工作,将出勤情况记入平时成绩。
    8.其它第九、第十二周结课的教师,如无特殊要求,按以上要求完成教学工作即可。
    二、对有关班主任的要求
为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加大考试管理力度,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在期末考试前,各有关班主任应做到:
    1.要密切配合学院做好考试前的准备和宣传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学院的有关规章制度,传达考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对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
    2.应及时反馈学生对教学的要求和建议,协助任课教师做好考前辅导、复习等教学工作。班主任要正确引导学生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复习准备,考出良好成绩。
    3.根据学院要求做好学生考勤检查工作,对于经常缺课的学生,应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坚决取消其考试资格。请各班将拟定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于10月31日前报教学管理部。
    4.期末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工作要求,将在11月22—23日进行补考。各班主任要根据考试成绩情况与补考日程,尽快通知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参加补考。考试成绩不合格,未取得毕业学分的学生,将做结业处理。
    以上要求务必请各位任课教师、班主任遵照执行,并传达到有关学生班级。如有特殊要求请于10月24日前与教学管理部联系。
    联系电话:8915037。
    地址:兰州大学医学南校区西楼213室
    注:该通知同时在学院网站公布,网址:http://ces.lzu.edu.cn
                
 

 


                                                                   教学管理部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