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点:
为充分调动各教学站点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促进教学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队伍的专业化发展,学院决定评选兰州大学继续教育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现将通知有关事项。
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备案,从事兰州大学继续教育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继续教育的规章制度,爱岗敬业,责任心强,能团结协作、为人师表,按时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院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熟悉学院的管理业务和工作流程,成绩突出。
3.为学院的发展积极出谋献策,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表现出色。
4.连续从事兰州大学继续教育管理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
三、推荐名额
每个教学站点推荐的先进工作者最多不超过2名,推荐名额由学院根据教学站点在籍学生人数和管理人员数按比例分配。
四、评选程序
1.各教学站点按推荐名额组织申报并初审,确定推荐人选。
2.被推荐人填报《兰州大学继续教育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简称《推荐表》,见附表),并按时报送学院。
3.学院委托校外站点管理部审核《推荐表》,并组织考评,提出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建议名单。
4.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名单。
五、表彰奖励
学院授予被表彰者兰州大学继续教育2014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各教学站点务必认真组织此次“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并将《推荐表》加盖教学站点公章后,于2014年11月20日前寄送至学院校外站点管理部(电子文档同时发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推荐。
联 系 人:史小春 电 话: 0931-8915689
邮寄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杏林楼614室
邮 编:730000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