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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10:53:00

各学习中心:

为保证学院2014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招生宣传和招生行为

1. 严禁学习中心跨地区招生或在学习中心外设教学点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招收任何由个人和中介机构招收的学生,一经发现,所招学生一律不予录取。

2. 严禁学习中心在招生时虚假承诺、乱收费,一经发现,取消招生资格。

二、严格审核报名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

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网络教育学院考生入学资格审核办法》审核考生入学资格,严把入口关。学院录取后,经教育部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追回录取通知书等证件,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三、认真组织入学考试

1.严肃考试纪律,严格遵守考试制度。

2.入学考试采用机考形式,考试时间自201441日开始至201498日结束,具体考试工作由各学习中心视报名情况分批集中安排。

四、做好新生报考材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

1. 考生核心数据通过身份证识别器采集(现役军人和境外人士除外),学籍一经注册,学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予勘误。

2. 2014年秋季考生报考材料须以电子版形式上传至学院管理平台,图片信息不全者不予审核录取。

3. 入学考试结束后,学习中心在学院管理平台统一打印《考生报考档案卡》,并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报考档案卡》内各项信息,学习中心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新生信息准确、完整。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