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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度“优秀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

发布时间:2015-10-13 14:48:00

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

为进一步推进学习中心(教学站点)(以下简称“学习中心”)的建设,宣传典型事迹和成功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进取精神,促进兰州大学成人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优秀学习中心(教学站点)”(以下简称“优秀学习中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现通知有关事项。

一、评选对象、条件

执行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及其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

除《评选办法》规定以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学习中心评选:

1.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招生、虚假承诺以及入学资格审核不严、出现大量错误信息者;

2.在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评估中,被责令限期整改、停止招生或不按照规定参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年报年检者。

二、评选程序

1. 学习中心2015年新建点除外)提交《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工作总结》(附件1),并填报《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工作报表》(附件2)。

2. 推荐的“先进工作者”,填报《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3. 学院根据《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评选、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三、表彰奖励

学院在2015年度学习中心工作会议上,对评选出的“优秀学习中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请各学习中心务必20151020日前,将申请材料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寄送至学院,同时,将电子文稿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 陈雅鑫    史小春

联系电话: 0931-8915689

    箱: 289493282@qq.com(学习中心)
           
2058907696@qq.com(教学站点)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医学校区杏林楼614室(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邮政编码: 730000

附件1: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工作总结.doc
附件2: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工作报表.doc
附件3: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教学站点)2015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