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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成人学士学位专业课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20 17:01:27

学位课考试各考点:

2015年兰州大学成人学士学位专业课考试定于1031日进行,河北科技大学等7个学习中心申请设立学位专业课校外考点。为了做好此次学位专业课考试工作,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各考点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做好考场布置、试卷保管、监考安排等工作。

1、各考点应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学习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安排副组长1-2人,组员4-5人,全面负责和协调考试组织工作。

2、考场是考试组织实施和考生进行考试的独立室内场所。考场设置应相对集中,并符合国家建筑、安全、照明、消防等有关标准、考试有关场所及环境要求和考试组织安排需要。考场入口处明显位置张贴考试科目、考场编号等标志。必须配备屏蔽仪并在考试期间保持开启状态。

考场内除考试所需桌椅外,其他物品须清理出场。做到地面、桌斗、墙壁干净,板报、墙报等必须遮挡或摘除。前面黑板上按考试规定书写统一文字。

考场内正前方设监考工作台,供监考员施考时摆放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必备的工作用具。考场前方或门外设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供考生存放非考试物品。 考场内设置时钟,在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时间参考。

3、各考点应有独立密闭的试卷保管场所,用于考试期间分发、回收和保管试卷,并安排专人值班,严禁试题泄密。考试当日800考点负责人从学院巡视人员处领取试卷,下午18:00第三场考试结束后交由巡视人员保管。

4、每个考场须配备监考员2名。每个考场安排30名以内学生考试,单人单桌。考试期间考场内严禁无关人员出入。

二、各考点应做好考试的监考工作,杜绝考试违纪、试卷雷同等情况。

1、考试时间为第一场9:00-11:00,第二场13:30-15:30,第三场16:00-18:00。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佩戴监考牌,进入考场后不得脱离岗位、私自外出。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必须关闭手机,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2、考试时监考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的身份证及准考证,发现替考者要立即劝其离开考场。

3、不允许学生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电子设备。考试前务必收集所有学生的手机,发现擅自携带者按作弊处理。

4、缺考、违纪学生一律记录在考场记录表上。

三、考前要组织监考人员召开考前培训会,强调此次考试的重要性,并宣讲《监考员职责》。

四、考试过程如有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学院。考试试卷于考试结束后交巡考人员带回。

五、请各考点将考点考试领导小组名单、监考人员名单等于20151026日前报学院教学运行中心。

请各考点认真安排,严格组织,务必保证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工作顺利完成。

学院联系人:曹琦

值班电话:0931-891409918919995900

附件:监考员职责.doc

                                                                        201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