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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网络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01 10:17:05
  各学习中心:

为发挥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学生勤奋求学、开拓进取,推动学生素质全面发展,促进学风建设,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网教院发〔2014210号),现开展2016年度网络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一年的在籍学生(即201503批次、201509批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

    3.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院声誉;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并完成各学习环节;

    5.能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矛盾,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6.参评学生只能参加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评选;

      7.无违纪处分记录,没有无故不缴纳学费行为。

 (二)学习及工作要求

    1.优秀学生

  1)学习态度端正,熟练掌握学习技能,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秀;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

 3)在本职岗位上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突出成绩者,如发表论文、发明专利、技术革新等,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2.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负责,热心班级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学生社会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学习中心或任课教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

注:201503批次学生考查201509201603两个考试批次的成绩;

201509批次学生考查201603201609两个考试批次的成绩。

()、写作材料要求

 1、写作主题:蜕变

2、 内容要与在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学习经历、学习对自身有哪些改变或帮助等有关。例如:在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过程中得到了怎样的提升;通过网络学习对现有的工作和生活有哪些推动作用;通过网络学习成就梦想过程中的所见、所闻、所思等;

    3、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切勿空谈泛论、严禁抄袭及下载,如发现作品抄袭即取消评优资格;

 4、格式要求:文章正文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内容用宋体五号字,行距1.5倍,字数在800字以上。

三、评选名额比例

1.学习中心推荐

各学习中心网络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不能超过所在学习中心参评人数的2%。(如,2015年在籍总人数500人,推荐参评人数不能超过10人(500*2%))

  2、学生自荐

     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可自行联系所在学习中心,学习中心将推荐与自荐名单汇总后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评选形式

各学习中心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学习中心需根据参评名额认真填写《评优推荐表》(见附件),并于 11 25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学院指定邮箱(ldwyfw@163.com),邮件主题为:“2016年评优材料+学习中心名称”。逾期未提交推荐表的学习中心,视为自动放弃。

注:《评优推荐表》先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学院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通知各学习中心再将合格的《评优推荐表》纸质件经学习中心签字盖章后寄至学院。

五、评选说明及免责声明

   1 、 对评奖所定的名额不是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相关规定,宁缺勿滥。

   2、 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谷文婷          

      电 话:0931-8912218            

      邮 箱:ldwyfw@163.com      

      邮 编:730000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杏林楼 606室学生服务中心

      附件: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评优推荐表.doc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