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1 11:32:58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办法》以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对《兰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兰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细则(修订)》.doc
兰州大学(章)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