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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9 13:26:57
  招生中心、各学习中心:

为规范网络教育办学行为、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8年春季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稳定招生规模,加强过程管理

各学习中心应根据历年招生情况及教学、服务和管理能力,正确处理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合理安排招生规模,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 限制招生规模,控制学习中心招生人数上限,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人。

2. 招生规模太小的学习中心,要主动开拓市场,扩大办学规模,对招生人数过少的学习中心要逐步淘汰。

3. 对存在违规办学的学习中心,限制招生规模。

二、规范招生行为,杜绝违规生源

各学习中心在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中,应实事求是地发布招生信息,不得下设分支机构性质的其它校外学习中心,不得进行异地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接受中介机构的生源,不得代替高校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不得以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

三、严审报名资格,切实把好入口关

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网教院发[2017]22号文件精神,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1. 各学习中心在初审工作中要杜绝一切虚假证明材料,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如在复审中存在学习中心协助考生批量造假、上传虚假证明材料,按《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违规办学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暂停本批次的招生审核,并给予通报批评。

2. 招生中心要按照国家对网络教育的报考要求严格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报考信息及有关证明材料,对有问题的考生要主动与学习中心沟通,及时反馈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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