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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优秀校友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 14:39:53
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

       为迎接兰州大学110周年校庆,庆祝学校举办继续教育80周年,更好地树立先进典型、展示校友风采、展现办学成就、丰富校园文化,激励广大师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形成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的良好学风,学院决定面向所有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征集优秀校友先进典型事迹材料。

一、征集范围

       网络与继续教育在籍学生及毕业校友

二、征集时间

       2018年3月21日----2018年6月20日

三、征集条件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业绩显著,社会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者;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重大工程,并取得重大成就者;

      3.被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媒体专题报道者;

      4.热心公益事业,为社会做出特殊贡献者;

      5.扎根基层、无私奉献、为社会默默做出贡献者;

      6.自主创业有杰出成就者;

      7.做出其他突出贡献或取得其他卓越成果者。

四、征集原则

      1.优中取优,甄别遴选。

      2.材料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五、工作要求

       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根据征集条件及原则,积极发掘并组织推荐本学习中心、教学站点涌现出来的优秀校友先进典型,并进行初审,在确定人选后将《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校友先进典型推荐表》(纸质版及电子版),先进事迹材料(内容包括在兰州大学的学习经历,学习过程中的感受、体会、收获,优秀事迹,2000字以上)及5寸工作照(.jpg格式)电子版发送至学院邮箱:ldwyfw@163.com,邮件主题:“2018年优秀校友素材+学习中心名称”。

六、评审表彰

       学院对收集到的候选名单、材料进行筛选初审,严格按照征集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推荐材料进行终审,确定优秀校友名单并进行公示、表彰。

七、宣传报道

      通过学院网站、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学院官方微博等方式对优秀校友先进事迹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营造全体学生向优秀校友学习的氛围,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根据征集情况,对所评选出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编辑整理,在学院官方网站“学生园地”栏目进行宣传报道。

八、征集说明

      1.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务必认真组织、严格程序,确保材料真实可靠;

      2.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谷文婷

      电 话:0931-8912218

      邮 箱:ldwyfw@163.com      

      邮 编:730000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杏林楼606室学生部


      附件: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校友推荐表.doc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