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成人在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网教院发〔2018〕94号),现开展2018年度网络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在我院参加网络教育学习满一年的在籍学生(即201703批次、201709批次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4、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并完成各学习环节。
5、 能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矛盾,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6、 参评学生只能参加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评选。
7、 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要求
1、优秀学生
(1)学习态度端正,熟练掌握学习技能,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秀;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
(3)在本职岗位上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突出成绩者,如发表论文、发明专利、技术革新等,学院予以优先考虑。
2、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负责,热心班级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学习中心老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
注: 201703批次学生考查201709、201803两个考试批次的成绩;
201709批次学生考查201803、201809两个考试批次的成绩。
(三) 参评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要求
1、题目自拟,内容包含在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学习经历、学习的感受、体会和收获。
2、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切勿空谈泛论、严禁抄袭及下载,如发现材料抄袭将取消评优资格。
3、格式要求:文章正文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内容用宋体五号字,行距1.5倍,字数在800字以上。
三、评选名额比例
各学习中心网络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数不能超过所在学习中心参评人数的2%。
四、评选形式
各学习中心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此项工作。学习中心需按照参评名额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评优推荐表》(见附件),并于11月24日前将《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学院指定邮箱(ldwyfw@163.com),邮件主题为:“2018年评优材料+学习中心名称”。
逾期未提交评优材料的学习中心,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注:《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评优推荐表》及推荐参评学生的先进事迹材料先以电子版的形式发送学院指定邮箱,审核通过后通知各学习中心再将合格的《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评优推荐表》纸质件经学习中心签字盖章后邮寄至学院。
五、评选说明
1、评选名额并非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的相关规定,宁缺勿滥。
2、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谷文婷
电 话:0931-8912218
邮 箱:ldwyfw@163.com
邮 编:730000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杏林楼 606室学生部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