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会上一些中介机构或个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冒充试点高校名义开展网络教育招生工作,已引起国家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试点高校的强烈反响,为保证学院招生、教学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办学声誉,特声明如下:
一、教育部明确规定:“试点高校要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权和办学权,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我院授权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要严格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异地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或接受中介机构的生源,不得代替高校向学生收取学杂费,不得以模糊、虚假信息误导学生。凡是涉及与个人、代理招生合作的学习中心,一旦被报考学生反映投诉,将按照《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学习中心违规办学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及诈骗或违法行为的将上报公安机关查处。
二、我院从未与“巨人时代教育”、“尚德机构”、“学度教育” 、“明德教育”、“启灵教育”、“启航教育”等培训机构合作招生,也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凡是通过个人或中介招录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学籍,毕业生取消教育部电子注册。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三、我院授权招生的校外学习中心都是通过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复,在“全国网络教育招生阳光服务平台”(http://zhaosheng.cdce.cn/)备案公布的合作院校。2018年秋季授权招生的学习中心名单请登录官方网站(http://dec.lzu.edu.cn)查询。考生报名信息及录取结果请登录学院官方网站 “网上报名”专栏查验核实。
四、我院始终坚持规范办学、注重教学质量,对招生录取、教学过程、考试、毕业考核等环节均有严格的控制和管理。不法中介机构为招揽生源,在网络上宣传的诸如“轻松拿证”、“不用考试”、“保证毕业”等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考生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不要轻信非法网站和其他机构的虚假宣传,切勿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报名,以免上当受骗。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学院网址:http://dec.lzu.edu.cn
举报电话:400-09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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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