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关注知悉司法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改革政策并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法学类专业相关事宜的函》(教职成厅函〔2018〕40号)转发你处,请认真学习领会并将文件精神通知2018秋季及以后报考我院法学专业的考生。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