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 / 通知公告 /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关于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2 15:50:05

学院各部门、各学习中心、教学站(点):

为加强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课程考试的领导工作,监督落实考试工作中各环节的责任,解决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保证考试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网教院发【2018115号),经201937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业务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学院纪检委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2.考试工作组

学院各类考试前成立考试工作组。考试工作组由主考、副主考、考务工作人员、巡考工作人员和监考工作人员等组成。    

主考由院长担任,副主考由分管教学业务的副院长担任,考务工作人员由教务、考务和学习服务人员组成,巡考、监考工作人员根据每次考试的需要在院内外聘任。                                                   

二、工作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考试的组织领导工作,全面检查指导考试工作。

.考前对巡考工作人员和监考工作人员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明确巡考、监考职责和考务要求。

.选聘各考点巡考工作人员。

.及时解决并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考试工作组工作职责

1.做好考试期间值班工作,及时解决有关考试的各类问题。

2.严格按照保密工作制度做好试卷的保密工作。

3.做好试卷的发放、接收和保管工作。

4.巡考工作人员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巡视人员工作职责》(网教院发【2018113号文)开展巡考工作,监考工作人员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网教院发【2018112号文)开展监考工作。

5.做好考试期间的学生服务工作。

6.完成考试过程中其他工作。

 

201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