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站:
为发挥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成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网教院发〔2018〕94号),现开展2019年度成人教育“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成人教育2017级在校生。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4、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并完成各学习环节。
5、能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矛盾,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6、参评学生只能参加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其中一项评选。
7、无违纪处分记录。
(二)学习要求
1、优秀学生
(1)学习态度端正,熟练掌握学习技能,积极参加各项教学活动并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秀;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
(3)在本职岗位上利用专业知识做出突出成绩者,如发表论文、发明专利、技术革新等,予以优先考虑。
2、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负责,热心班级工作,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承担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配合学习中心老师开展各种有益的校园活动,工作成绩显著。
(2)学年课程平均成绩70分以上(含7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无重修重考课程。注: 统计前两个学年的成绩并附学生成绩单。
(三) 参评学生先进事迹材料要求
1、题目自拟,内容包含在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的学习经历、学习的感受、体会和收获。
2、要求主题突出,逻辑清晰;切勿空谈泛论、严禁抄袭及下载,如发现材料抄袭将取消评优资格。
3、格式要求:文章正文标题用黑体三号字,正文内容用宋体五号字,行距1.5倍,字数在800字以上。
三、评选名额比例
各教学点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总人数不能超过所在教学点参评人数的4%。
四、评选形式
各教学点根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认真组织此项工作。教学点需按照参评名额认真填写《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评优推荐表》(见附件),并于6月15日前将推荐学生名单上报学院学生部。逾期未提交评优材料的教学点,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五、评选说明
1、评选名额并非必须完成的最低限额,在执行中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的相关规定,宁缺勿滥。
2、本活动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耿红霞
电 话:0931-8912202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199号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杏林楼 609室学生部
附件: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评优推荐表.doc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