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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教育2021年春季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5:06:35

各学习中心:
       根据学院招生工作安排,网络教育2021年春季招生工作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开展。为加强招生管理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秩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3〕4号)和教育部《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促进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历年招生情况及教学、服务和管理能力,合理确定招生规模,招生专业相对集中。
       二、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发布模糊、虚假、违规招生信息误导学生,严禁乱承诺、乱收费。未经学院审批同意,不得擅自印制招生宣传材料和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宣传工作。
       三、严格按照《联合办学协议》确定的招生范围组织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下放招生权,严禁通过个人、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和收费。
       四、加强考生思想政治审核,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考生资格审核办法》(网教院发〔2017〕22号)文件审查考生入学资格,确保考生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考生核心数据必须使用身份证识别器或移动报名端口采集,关键信息以及联系方式等数据须如实填写,确保真实、有效。学籍一经注册,考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能勘误。
       五、《诚信承诺书》须由考生本人确认签字,学习中心招生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上传至学院教学管理平台。
       六、严格组织入学考试,严肃考风考纪,严格遵守考试制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