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 / 招生专栏 / 专业介绍 / 

金融学

发布时间:2020-09-17 15:54:4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成为爱国、诚信、敬业的守法公民和社会主义建设者,掌握金融学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懂得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金融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政治思想方面:坚持立德树人,教育学生热爱祖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创新,与时俱进,遵纪守法,明礼诚信,敬业爱岗,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贡献力量。

       2、业务方面:培养学生具有金融、保险、证券方面的理论基础知识掌握金融保险业务技术。具有判断分析和解决金融保险业务活动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3、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的基本操作及应用能力。

       4、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译能力。

       5、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和卫生习惯,具有良好的身体、心理素质。

       6、各科学习成绩优良,达到学校规定条件者,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途径

       1、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的需要,进行系统的教学,使学生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在基础理论教学中,要以应用为目的。在专业课的教学中,要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充分重视核心课的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

       2、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使教学能够反映本学科的最新科研成果和前沿动态。

       3、注意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觉性,重视培养学生的刻苦精神和创新意识,全面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心理和身体素质,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遵循成人教育、继续教育的规律,按照函授教育的特点组织教学,坚持面授和自学并重的原则。每个学期安排一个月左右的集中面授,各门课程的面授时数不少于教学学时的三分之一。在面授期间,教师要精讲教材重点内容,梳理课程的主要知识点,解决疑难问题,检查学生自学情况,并布置、批改作业。

       5、采取切实措施,落实自学环节,各门课的自学时间不少于教学学时的2倍。在自学中,学生要根据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系统、全面地学习教材内容,阅读必要的参考书,做好笔记,循序渐进,完成各章作业或练习。

       6、抓紧抓好辅导答疑、考勤、考试等教学环节,严格管理,提高培养质量。

       7、在第六学期安排进行毕业论文。

四、学制、层次与办学形式

       1、学制:三年。

       2、学历层次:专科起点升本科。

       3、办学形式:高等函授教育。

五、学分

       本专业毕业学生要求取得70学分。

六、学位专业课

       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金融市场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