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202105批次毕业论文组织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201909批次专升本(除大气科学)、201903批次专升本(大气科学专业)、201709批次高起本(大气科学、法学、汉语言文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工商管理专业)及毕业论文未通过学生。
二、起止时间: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
各阶段工作具体安排如下表:
阶段 | 要求 | 完成时间 |
申请论文 | 学生登录学生平台申请论文写作的资格。 | 2021年5月24日—2021年6月6日 |
指导老师分配导入 | 各学习中心根据申请写作学生人数,聘请论文指导教师,进行指导教师分配,并将数据导入平台。 | 2021年6月7日—2021年6月15日 |
下达任务书 | 指导教师向申请的学生下达论文任务书。 | 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27日 |
开题报告 | 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开题报告;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进行评阅打分。 | 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18日 |
初稿提交 | 学生根据开题报告完成论文初稿;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进行评阅。 | 2021年7月19日—2021年8月24日 |
终稿提交、查重 | 学生根据评阅教师的修改意见提交最终稿并查重(查重率≤30%);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进行评阅打分。 | 2021年8月25日—2021年9月30日 |
答辩 | 抽取部分学生参加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学生须根据答辩意见进行修改并查重,查重通过后评阅教师进行再次评阅。 | 2021年10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
论文成绩核算、发布 | 成绩核算后,学习中心老师应及时查看,如对成绩有疑问须及时反馈。 | 2021年1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
三、教师平台和学生平台的毕业论文各项功能于2021年5月24日零点开通。
四、各学习中心根据本批次申请写作论文的学生数聘请论文指导教师, 完成指导老师分配工作,并将数据导入平台(平台操作步骤:论文--论文写作--导入指导教师分配)。
五、各学习中心的负责老师、论文指导教师和学生须登录平台仔细查看论文的各项功能和有关要求,并按步骤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
六、终稿阶段开始,凡参加毕业论文写作的学生须自行通过平台进行论文查重,查重率超过30%为不合格。论文可反复提交查重,费用由本人自理(单次费用3元/1000字)。
请各学习中心根据时间要求,督促学生和指导教师按时完成毕业论文各阶段工作。
联系人:金 倩
联系电话:0931-8914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