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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5 11:08:14

各教学站点、各位同学:
       为了做好2021年继续教育学生学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说明:学费实行网上缴费,学生可通过学生平台直接在网上用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
       二、缴费标准:各教学站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申报后学院核准的标准执行。
       三、缴费方式:按学年缴费,分三次交清。
       四、缴费时间:2021年1月14日—4月20日(逾期未交费的学生按退学处理)。
       五、混合教学模式授课的教学站点,学生缴费后自动开课。
       注:各教学站点不再代收代缴学费,原兰州大学缴费账户停止使用,请各教学站点积极配合,做好学费收缴工作。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