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习中心、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01号)文件精神,依据《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网教院发〔2018〕12号)相关条款规定,学院决定对在最长学习年限内未能毕业的学生予以清退学籍。高中起点专科及专科起点本科学习期限为2.5~5年,高中起点本科学习期限为5~7年。
现拟对201403批次及以前入学的学生做清退学籍处理。
公告时间:2023年5月15日—6月15日
公告期满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清退学籍后,其课程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全部失效,该生不再是我校网络教育的在册学生,不得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各项网上学习、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等教学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清退学籍学生名单(148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