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医学院教学点、各位同学:
根据《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网教院发〔2023〕97号)第三条“学生在校修业达到学校规定学制而不能毕业的,允许其延长学习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按超期限做清退处理,已开课程不予退费。”的规定,学院拟对2019年入学的学生穆慧娟(学号:201950301510035)、王毅(学号:201950301510050)予以超期限清退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正式作出清退处理,清退学籍后,其课程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全部失效,该生不再是我校成人的在册学生,不得再参加我院组织的各项网上学习、课程考试和毕业论文等教学活动。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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