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优秀考生评选办法(试行)》(网教院发〔2025〕59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度优秀考生评选工作,请各助学点认真组织落实。
一、评选对象
兰州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学制内注册一年及以上考生。
二、评选条件(参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按时完成考试计划,无缺考记录;
3.学年统考课程平均成绩≥70分,其余课程平均成绩≥80分;
4.无违纪违规记录,未受任何处分;
5.未处于休学或保留考籍状态。
三、评选名额
各助学点推荐人数不超过学制内考生总数的10%。
四、评选程序
1.助学点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填写《优秀考生推荐表》,并提交个人学习总结;
2.助学点须成立评审小组进行民主评议,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将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至学院自学考试部。
五、时间安排
请于12月1日前完成推荐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六、注意事项
1.评选过程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每名考生在校期间仅可参评一次;
3.请严格审核考生成绩及行为记录,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4.请各助学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评选工作顺利开展。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自学考试部联系。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