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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升本)毕业论文考核大纲

发布时间:2025-07-03 18:44:43

       一、考核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考核是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基本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是使考生受到行政管理科研的基本训练,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结合自已的工作实际独立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重要环节。毕业论文应该围绕行政管理领域的核心问题展开,结合所学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二、考核要求

       (一)论文选题 选题应紧密结合行政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体现应考者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选题应明确、具体,避免过于宽泛或模糊不清。

       (二)论文撰写 论文应有明确的研究目的、研究问题和研究方法;论文应有充分的文献支持,对相关理论和实践进行综述和分析;论文应有实证研究或案例分析,以支持论文的观点和结论;论文应有合理的结构,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结论等部分;论文应有规范的引用和参考文献格式,避免抄袭和剽窃。

       (三)论文提交 应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的撰写和提交;提交的论文应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格式应符合考核要求;论文提交后,应考者应按照论文考核小组的反馈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三、考核成绩评定

       论文考核小组负责评价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并决定是否需要进行答辩。所有具备获得优秀或良好评价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需参加答辩,并可以用于申请学位时使用。应考者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具体分为: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考核。

       四、考核答辩

       (一)答辩资格 毕业论文(设计)经论文考核小组评定为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答辩;答辩前,应考者自主准备答辩演讲稿和可能的问答环节。

       (二)答辩流程 答辩开始前,应考者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答辩过程中,应考者需对论文的主要内容进行陈述,并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考核小组根据应考者的答辩表现进行考核成绩的评定。

       (三)答辩评定 论文的原创性、理论深度、研究方法、数据分析、论证逻辑、学术规范以及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应考者的陈述能力和对论文内容的掌握程度;应考者对考核小组提问的回答情况。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