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毕业论文考核的具体流程和要求,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所有参与毕业论文考核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二、考核目的与要求
毕业论文考核旨在检验考生是否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及是否具备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应选择与行政管理领域相关的实际问题作为研究主题,确保选题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体现一定的创新性。
三、考核报名
毕业论文考核报名时间:每年1月初和7月初进行。考生须通过电话联系报名,并进入考核小组管理QQ群,由管理员统一通知通过兰州大学论文考核二维码扫码缴报名考核费。
四、论文选题
考生应在缴考核费前,通过QQ群提交电子版选题或开题报告,明确研究领域和论文题目。论文考核小组将根据考生的选题或开题报告反馈建议。
1、选题原则 实践性:选题应紧密结合行政管理领域的实际问题,反映当前行政管理实践的需求和挑战。创新性: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够体现考生的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避免陈词滥调。可行性:选题应考虑研究的可行性,包括数据的可获取性、研究方法的适用性以及时间限制等。明确性:选题应明确具体,避免过于宽泛或模糊不清,确保研究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目标。
2、选题范围 政府治理与改革:探讨政府治理结构、流程、效能以及改革措施等。公共政策分析:分析特定公共政策的制定、实施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行政法规与法律:研究行政法规的制定、执行以及对行政管理实践的影响。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探讨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招聘、培训、绩效评估等。城市管理与服务:研究城市治理、公共服务提供、城市可持续发展等议题。电子政务与信息技术:探讨信息技术在行政管理中的应用,如电子政务、大数据分析等。非政府组织与公共管理:分析非政府组织在公共管理中的角色、影响及其与政府的互动。危机管理与应急响应:研究政府和公共部门在面对突发事件时的危机管理和应急响应机制。公共财政与预算管理:探讨公共财政政策、预算编制、财政透明度等议题。公共服务质量与效率:研究公共服务的提供质量、效率以及改进措施。
3、选题建议 考生在选择论文题目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兴趣、职业背景以及所在工作领域的实际需求。考生应关注当前行政管理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发展趋势,选择具有时代意义和研究价值的题目。
五、论文撰写与提交
论文撰写应遵循明确的研究目的、问题和方法,确保有充分的文献支持和实证研究。考生应按照论文结构模板完成初稿,并在2月初和8月初通过管理员邮箱提交初稿,以便论文考核小组进行初步审核,并反馈详细指导建议。考生需根据论文考核小组的反馈进行深入修改,强调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和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并在3月初和9月初通过管理员邮箱提交二稿。考生根据论文考核小组的反馈,对论文内容、结构和语言表达进行细致校对,并在4月初和10月初通过管理员邮箱提交终稿,附上维普网的简洁报告(PDF)和原文对照报告(PDF),确保复制比不高于30%。
请注意,在论文的一稿和二稿阶段,考核小组将采用智能辅助服务,对应考者的论文进行额外的指导、支持、检测和评估。此举旨在帮助应考者提升论文质量,协助考核小组提供更有针对性的修改建议和指导。
六、论文考核与答辩
论文考核小组将根据本专业考核大纲对论文的原创性、理论深度、研究方法、数据分析、论证逻辑、学术规范以及实际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论文考核成绩评定。论文评定为良好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答辩,并可以用于申请学位时使用。答辩前,考生需准备答辩演讲稿和可能的问答环节,并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将相关材料通过管理员邮箱提交。论文考核成绩将在各专业考核结束之后,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于20个工作日后予以公布。
七、纪律要求
考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不得提出与毕业论文无关的问题或超出论文考核小组服务范围的问题。违反纪律要求的考生,其论文成绩将被记为零分,并按国家考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论文考核小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762,联系人:杨炎昕
九、附则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毕业考核小组负责解释。本细则如有未尽事宜,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