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点:
为进一步规范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稳定办学规模,树立先进典型,经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优秀校外教学点及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评优项目
优秀校外教学点、先进工作者。
二、表彰评优对象
1. 经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至少完成一届学生(含应届)教育管理工作的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
2. 直接参与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招生及管理工作的人员(不包括临时聘用的阶段性工作人员)。
三、评选条件
优秀校外教学点、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见《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附件1)。
四、评选表彰名额
优秀校外教学点:根据校外教学点年度综合考核情况,按不超过40%的比例择优评选。
先进工作者:在籍生规模前15%的校外教学点3人;
在籍生规模为16%-30%校外教学点2人;
在籍生规模为31%-50%校外教学点1人。
五、考核评优程序
(一)申请推荐
1. 参加评选的校外教学点根据本年度工作情况,撰写《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2026年度工作总结》(附件2);
2. 校外教学点依据评选条件和表彰名额推荐先进工作者,并填写《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2026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参与评选的校外教学点、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进行审查,并根据校外教学点年度综合考核结果,提出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建议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三)确定名单: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四)结果公示:对拟评定的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表彰奖励:学院发布表彰文件,表彰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并颁发证书。
六、相关要求
请参与评选的校外教学点于2026年11月10日前,将推荐申报相关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发送至邮箱:1907980817@qq.com。同时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寄送至学院。
联系人:谷老师
电 话:0931-8915778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南路222号观云楼 314室
附件:1.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校外教学点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2.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2026年度工作总结
3.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校外教学点2026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 兰州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在籍生人数排序表
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