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有关学院、助学点: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毕业审核工作,根据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6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初审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条件
考生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方可申请毕业:
(一)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者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所取得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四)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五)课程免考、转考、顶替符合规定;
(六)申请本科层次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材料准备
考生在申请毕业前须按以下清单准备材料:
(一)下载并填写《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1),自我鉴定栏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经有关单位签署意见后上传彩色扫描件,文件大小在0.5M-2M之间;
(二)本人近期(毕业前一年内)正面免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640*480像素,分辨率300dpi,文件大小大于20KB小于40KB,JPG格式,头部占相片比例为2/3;
(三)本科毕业申请须上传学信网前置学历(专科及以上)证书及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本人签字);前置学历信息与现申请本科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2026年6月10日)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前置学历复查;
(四)护理学专业考生须上传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本人签字);
(五)刑满释放人员须上传《出狱证明》(本人签字)。
三、时间安排
(一)思想品德鉴定:5月20日至25日;
(二)考生网上申请:6月1日至10日;
(三)毕业初审:6月11日至18日;
(四)毕业复审:6月22日至30日;
(五)预计9月下旬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上报审核(5月20日—28日)
1.2017年以前报名的应用型专业考生,于5月20日至25日向所属学院提交《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各学院须认真检查考生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于5月28日前将汇总的考生名单、档案统一报送我部。
2.2023年秋季及以后报名的网络助学考生,于5月20日至25日所属助学点提交《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各助学点须于5月28日前将汇总的考生名单统一报送我部。
3.2017年至2023年报名的“专接本”项目考生,于5月20日至25日向所属主办院校提交《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各主办院校须按课程拍摄过程性考核试卷首页(电子照片),照片命名为“[准考证号][课程代码].jpg”,于5月29日前将汇总的考生名单统一报送我部。
4.考生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发生变更的,须于5月20日至25日通过所属单位提交电子版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籍证明、身份证变更证明等,所属单位在报送汇总中重点标注。
(二)网上正式申请(6月1日—10日)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甘肃省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或“甘肃招考”小程序,按导航提交毕业申请。申请时须上传《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及毕业照片。专升本(本科)考生须上传前置学历信息属实,提交专科毕业证电子信息。
五、申请缴费
考生确定提交信息无误后,在线缴纳毕业证书审定费,标准为每人70元。缴费时间截至6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本次毕业申请。
六、注意事项
(一)2025年起,我省已全面实施调整后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所有考生均按新课程代码、名称进行毕业申请。
(二)自2026年上半年起停考教育管理(独立本科段)、心理健康教育(独立本科段)和汉语言文学(专科)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未毕业考生可转入现行开考其他专业继续考试。
(三)已停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申请毕业时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按“相同、相近和一顶一”办法进行课程匹配。
(四)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五)考生一个准考证号只能申请专科、本科层次专业毕业各一次,如需再次申请其他专业毕业,须重新申请准考证号。
(六)考生须认真填写前置学历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前置学历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导致本科信息不能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毕业证书一经学信网注册后,毕业生信息将不可更改,考生须仔细确认各项信息。
(八)因考生提交电子图像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毕业信息不能完成电子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兰州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部,电话:0931-8915762。
各主考院(系)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